1、灶具超期服役
《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》GB17905-2008
第7.3.1条规定:
燃具从出售当日起,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。
虽然有些用了8年以上的灶具从表面上看还好好的,但由于部件老化,超过了有保障的使用年限,实际上已经在慢慢危害您的健康。超过8 年的老旧灶具燃烧时一氧化碳容易超标排放,一氧化碳浓度排放量超出国家规定7倍以上。
在厨房相对狭小的空间内,老旧灶具燃烧不完全,一氧化碳排放加剧,而人吸入一氧化碳过多会出现眩晕、恶心等不适。同时,点火阀门等零件磨损、硬件老化,容易发生燃气泄漏,也存在安全隐患。
2、不同气源灶具混用
《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》CJJ 12-2013
第3.1.2条规定:
燃具铭牌上标定的燃气类别必须与安装处所供应的燃气类别相一致。
同一个燃气灶不能乱换气源。燃气灶根据使用燃气的热值不同,设计的参数也不同。如果燃气灶类型与气体不符,热负荷(耗气量)与热效率无法达到最佳匹配,容易造成燃气浪费,还会因燃烧不完全而排放大量废气,有一定的危害,对人体不利。
3、灶具需带有熄火保护装置
燃气灶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是一个安装在燃气灶上的小装置,它能够检测燃气灶熄火状态,并自动将气源关闭,以免引起天然气泄漏、浪费等问题,很大程度上也避免了火灾的发生。
普通的燃气灶若是发生意外熄火情况,燃气灶仍会继续工作,而装了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,即便出现火被风吹灭,被汤汁浇灭,或是点火不成功等任何情况,都会自动切断气源,防止天然气继续从灶里面扩散出来。
4、开放式厨房无法通气
《GB55009-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》中第5.3.3条明确规定:“用户燃气管道及附件不得设置在卧室、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”;
《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》(CJJ12-2013)第4.2.1条也有明确规定:“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、起居室隔开”。
国家住建部燃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对上述条款的解释中明确表示:如果燃气具设置在与属于起居室的客厅在空间上连成一体的厨房内,则不符合上述条文的规定。
5、禁止在安装燃气设施的房间住人
《燃气工程项目规范》GB55009-2021第5.3.3条规定:
用户燃气管道及附件应结合建筑物的结构合理布置,并应设置在便于安装、检修的位置,不得设置在卧室、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。
6、禁止使用橡胶软管
橡胶软管易脱落、易遭鼠咬、易老化,使用寿命短,已被禁止使用,建议使用金属波纹管(寿命8年)。
7、禁止私自拆改燃气设施
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;
(二)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;
(三)安装、使用不符合其余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;
(四)擅自安装、改装、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;
(五)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、储存燃气;
(六)盗用燃气;
(七)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。
注:引自“燃气爆炸”公众号